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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嘉注册财务业务伙伴要求 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 具备与财务业务伙伴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。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。 4.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,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。 人员资格 财务合作伙伴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会计师、注册会计师、经济师等职业资格。 财务协同伙伴业务人员应当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 注册资料 《财务业务伙伴机构注册申请书》;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; 财务协同伙伴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 4. 财务合作伙伴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资格证书复印件; 5. 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复印件; 6. 信用记录证明; 7. 其他相关资料。 四、注册程序 提交注册申请材料至永嘉县财政局; 财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; 符合条件的,财政局发放《财务协同伙伴机构登记证》。 五、年检 财务合作伙伴机构应当每年对注册信息进行年检。年检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。 六、监督管理 永嘉县财政局负责对财务业务伙伴机构进行监督管理。 相关规定 以上要求依据《永嘉县财务合作伙伴机构管理办法》制定。